2020/09/29 19:06 [一般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公告

本校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公告

資料來源:
輔大生活輔導組(http://life.dsa.fju.edu.tw/)
輔大公告:http://www.net.fju.edu.tw/main/04v2/s_news.php?id=jMxADMwAjM=c

發文日期:2020-10-07
發文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業務承辦:施欣儀
聯絡電話:02-29053101
聯絡信箱:128771@mail.fju.edu.tw

主 旨: 函送本校「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請查照周知。
說 明: 本項獎學金須於學生報名參加本校110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時,逕向各報考系所主動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應屆畢業生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學士後法律學系第一學年至第二學年)
學業成績為全班前20%,經甄試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延修生亦得比照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
其他相關詳情,請參照本獎學金辦法(如附件)。

※【申請流程】請詳填申請表並檢附大學部歷年成績單正本
(含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排序-報考本系碩士班者免附)
→碩士班甄試報名期間向報考系所申請→系所彙整「申請表」送教務處招生組
→符合資格名單於碩士班甄試放榜時一併公告→獎學金於完成註冊繳費入學後統一核發。

※符合資格學生應依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辦理入學程序,未依簡章
規定按時完成登記、報到及註冊入學,或因重複報考各校一般招生考試經
取消甄試錄取資格者,註銷其獲獎資格。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8月31日
發文字號: 輔校學三字第1090015212號

▲辦法:連結

▲申請表:連結

 

(辦法摘錄)

第一條 為鼓勵成績優異之學士班(含進修部)學生就讀本校碩士班,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應屆畢業生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學士 後法律學系第一學年至第二學年)學業成績為全班前20%,經甄試 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頒發當學期應繳學雜費等額之獎學金,如 第一學期表現優異且無懲處紀錄者,第二學期比照發給同額獎學 金。若於獎勵期間休學者需退回原獎學金款項。延修生亦得比照應 屆畢業生提出申請。

第三條 本獎學金每學年以頒發50 名為原則,各碩士班系所得先分配1 名, 依考生甄試成績高低核給,其後所餘名額依申請者學業平均成績排 名百分比高低分配,每系所每輪分配1 名,至名額用盡為止,如遇 第50 名成績排名百分比相同時則增額核發。

第四條 考生於報名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時,得向各報考系所提出本獎學金之申請,並由各系所彙整申請者資料,經招生委員會形式審查後,於該學年碩士班甄試放榜時一併公告符合資格人員名單。

前項公告符合資格考生,應依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入學程序,未依簡章規定按時完成登記、報到及註冊入學,或因重複報考各校一般招生考試經取消甄試錄取資格者,註銷其資格,所遺名額依前條之規定依序遞補。

前二項名單經提交本校學生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發給本獎學金。

第五條 本辦法經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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